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抗字第148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9年抗字第14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迴避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抗字第1484號抗告人甲○○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聲請法官迴避,不服中華民國99年8月20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237號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未依法繳納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茲限抗告人於送達本裁定正本翌日起5日以內,如數逕向本院繳納,逾期以裁定駁回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9月29日
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官林恩山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9月30日
書記官陳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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