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易字第7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菸酒管理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七О四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等因菸酒管理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六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易字第7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菸酒管理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七О四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等因菸酒管理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