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3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三四六號
原告甲○○
送達處被告乙○○住台南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十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鄭彩鳳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B法院書記官王冬荷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3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三四六號
原告甲○○
送達處被告乙○○住台南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十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鄭彩鳳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B法院書記官王冬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