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261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訴字第261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1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訴字第2612號上訴人即被告 蘇恩平 選任辯護人 梁水源 律師(法扶律師)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942號,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13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遲中慧
法官顧正德法官黎惠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筑鈞中華民國1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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