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原訴字第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17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原訴字第4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羅天虎選任辯護人沈崇廉律師
林柏劭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蔡如惠法官顏代容法官羅子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原訴字第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17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原訴字第4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羅天虎選任辯護人沈崇廉律師
林柏劭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蔡如惠法官顏代容法官羅子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