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577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577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強盜


主文甲○○共同以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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