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53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5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53號聲請人 洪珊霙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12月9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5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上開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0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12月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徐奇川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12月9日
書記官┌───────────────────────────────────────────────────┐│股票附表:108年度除字第5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1│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股票│1│50│洪珊霙│├──┼───────────────┼──────────────┼────┼───┼────┼───┤│02│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股票│1│720│洪珊霙│├──┼───────────────┼──────────────┼────┼───┼────┼───┤│03│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股票│1│10│洪珊霙│├──┼───────────────┼──────────────┼────┼───┼────┼───┤│04│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95-NX-0000000│股票│1│62│洪珊霙│├──┼───────────────┼──────────────┼────┼───┼────┼───┤│05│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96-NX-0000000│股票│1│84│洪珊霙│├──┼───────────────┼──────────────┼────┼───┼────┼───┤│06│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97-NX-0000000│股票│1│120│洪珊霙│├──┼───────────────┼──────────────┼────┼───┼────┼───┤│07│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98-NX-0000000│股票│1│76│洪珊霙│├──┼───────────────┼──────────────┼────┼───┼────┼───┤│08│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99-NX-0000000│股票│1│51│洪珊霙│├──┼───────────────┼──────────────┼────┼───┼────┼───┤│09│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100-NX-0000000│股票│1│71│洪珊霙│├──┼───────────────┼──────────────┼────┼───┼────┼───┤│10│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101-NX-0000000│股票│1│62│洪珊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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