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135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13599號聲請人東星事務機器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相對人甲○○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簽發如附表編號①所示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編號①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編號①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聲請人其餘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屆期後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9張,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按執票人欲對於發票人行使追索權,依票據法第
124條、第85條第1項規定應於到期日為付款之提示,始得為之。本件經核,本件聲請人所執有如附表編號②至編號⑲所示之本票,其本票到期日分別為民國96年7月15日、96年
8月15日、96年9月15日、96年10月15日、96年11月15日、96年12月15日、97年1月15日、97年2月15日、97年3月15日、97年4月15日、97年5月15日、97年6月15日、97年7月15日、97年8月15日、97年9月15日、97年10月15日、97年11月15日、97年12月15日,顯未到期,執票人尚不得為付款之提示,即不能向發票人行使追索權,聲請人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與法不合,應予駁回外,餘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7月10日
高雄簡易庭
法官朱盈吉
一、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三、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中華民國96年7月10日
書記官張義龍┌──────────────────────────────────────────┐│附表:96年度票字第13599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001│96年5月15日│22,500元│96年6月15日│96年6月15日│247781│├──┼───────┼────────┼───────┼──────┼───────┤│002│96年6月15日│22,500元│96年7月15日│96年7月15日│247782│├──┼───────┼────────┼───────┼──────┼───────┤│003│96年7月15日│22,500元│96年8月15日│96年8月15日│247783│├──┼───────┼────────┼───────┼──────┼───────┤│004│96年8月15日│22,500元│96年9月15日│96年9月15日│247784│├──┼───────┼────────┼───────┼──────┼───────┤│005│96年9月15日│22,500元│96年10月15日│96年10月15日│247785│├──┼───────┼────────┼───────┼──────┼───────┤│006│96年10月15日│22,500元│96年11月15日│96年11月15日│247786│├──┼───────┼────────┼───────┼──────┼───────┤│007│96年11月15日│22,500元│96年12月15日│96年12月15日│247787│├──┼───────┼────────┼───────┼──────┼───────┤│008│96年12月15日│22,500元│97年1月15日│97年1月15日│247788│├──┼───────┼────────┼───────┼──────┼───────┤│009│97年1月15日│22,500元│97年2月15日│97年2月15日│247789│├──┼───────┼────────┼───────┼──────┼───────┤│010│97年2月15日│22,500元│97年3月15日│97年3月15日│247790│├──┼───────┼────────┼───────┼──────┼───────┤│011│97年3月15日│22,500元│97年4月15日│97年4月15日│247791│├──┼───────┼────────┼───────┼──────┼───────┤│012│97年4月15日│22,500元│97年5月15日│97年5月15日│247792│├──┼───────┼────────┼───────┼──────┼───────┤│013│97年5月15日│22,500元│97年6月15日│97年6月15日│247793│├──┼───────┼────────┼───────┼──────┼───────┤│014│97年6月15日│22,500元│97年7月15日│97年7月15日│247794│├──┼───────┼────────┼───────┼──────┼───────┤│015│97年7月15日│22,500元│97年8月15日│97年8月15日│247795│├──┼───────┼────────┼───────┼──────┼───────┤│016│97年8月15日│22,500元│97年9月15日│97年9月15日│247796│├──┼───────┼────────┼───────┼──────┼───────┤│017│97年9月15日│22,500元│97年10月15日│97年10月15日│247797│├──┼───────┼────────┼───────┼──────┼───────┤│018│97年10月15日│22,500元│97年11月15日│97年11月15日│247798│├──┼───────┼────────┼───────┼──────┼───────┤│019│97年11月15日│22,500元│97年12月15日│97年12月15日│247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