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度家訴字第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家訴字第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7月01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暨建物之繼承移轉登記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家訴字第二五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沈棱律師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暨建物之繼承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板橋簡易庭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十六庭
法官余來炎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
書記官蕭詩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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