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137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25日
裁判案由:聲請迴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聲字第1350號等31件(如附表)聲請人 魏高明
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運轉實業有限公司兼上二人法定代理人 魏陳秀芳 聲請人八仙會國際有限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廖秀松 上列聲請人因本院105年度聲字第1000號聲請迴避等事件(如附表),聲請法官迴避,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均駁回。
理由
一、按法官有民事訴訟法第32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或有該條所定以外之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當事人固得依同法第33條規定聲請法官迴避,然應於訴訟程序終結前為之;如訴訟程序業已終結,法官之執行職務,已不足以影響審判之公平,即不得以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為由,聲請迴避(最高法院71年台聲第123號判例、97年度台聲字第40號裁定意旨參照)。
二、本件聲請人就本院105年度聲字第1000號聲請迴避等事件(如附表)聲請承審法官迴避,惟上開事件均已裁定駁回,其訴訟程序已終結,有前開裁定在卷可按,是聲請人於訴訟程序終結後始聲請承審法官迴避,依前揭說明,自無從准許,均應予駁回。
三、爰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7月25日
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蘇嘉豐
法官黃鈺純法官黃愛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5年7月25日
書記官王曉雁附表:
┌─┬──────────┬──────────┬─┬──────────┬──────────┐││本件受理聲請之案號│聲請迴避之原事件案號││本件受理聲請之案號│聲請迴避之原事件案號│├─┼──────────┼──────────┼─┼──────────┼──────────┤│01│105年度聲字第1350號│105年度聲字第1000號│02│105年度聲字第1351號│105年度聲字第1001號│├─┼──────────┼──────────┼─┼──────────┼──────────┤│03│105年度聲字第1352號│105年度聲字第1002號│04│105年度聲字第1353號│105年度聲字第1003號│├─┼──────────┼──────────┼─┼──────────┼──────────┤│05│105年度聲字第1354號│105年度聲字第1004號│06│105年度聲字第1355號│105年度聲字第1005號│├─┼──────────┼──────────┼─┼──────────┼──────────┤│07│105年度聲字第1356號│105年度聲字第1006號│08│105年度聲字第1357號│105年度聲字第1007號│├─┼──────────┼──────────┼─┼──────────┼──────────┤│09│105年度聲字第1358號│105年度聲字第1008號│10│105年度聲字第1359號│105年度聲字第1009號│├─┼──────────┼──────────┼─┼──────────┼──────────┤│11│105年度聲字第1360號│105年度聲字第1010號│12│105年度聲字第1361號│105年度聲字第1011號│├─┼──────────┼──────────┼─┼──────────┼──────────┤│13│105年度聲字第1362號│105年度聲字第1012號│14│105年度聲字第1363號│105年度聲字第117號│├─┼──────────┼──────────┼─┼──────────┼──────────┤│15│105年度聲字第1364號│105年度聲字第1013號│16│105年度聲字第1365號│105年度聲字第1014號│├─┼──────────┼──────────┼─┼──────────┼──────────┤│17│105年度聲字第1366號│105年度聲字第1015號│18│105年度聲字第1367號│105年度聲字第1024號│├─┼──────────┼──────────┼─┼──────────┼──────────┤│19│105年度聲字第1368號│105年度聲字第992號│20│105年度聲字第1369號│105年度聲字第993號│├─┼──────────┼──────────┼─┼──────────┼──────────┤│21│105年度聲字第1370號│105年度聲字第994號│22│105年度聲字第1371號│105年度聲字第995號│├─┼──────────┼──────────┼─┼──────────┼──────────┤│23│105年度聲字第1372號│105年度聲字第996號│24│105年度聲字第1373號│105年度聲字第997號│├─┼──────────┼──────────┼─┼──────────┼──────────┤│25│105年度聲字第1374號│105年度聲字第998號│26│105年度聲字第1375號│105年度聲字第999號│├─┼──────────┼──────────┼─┼──────────┼──────────┤│27│105年度聲字第1376號│105年度聲字第55號│28│105年度聲字第1377號│104年度聲字第2008號│├─┼──────────┼──────────┼─┼──────────┼──────────┤│29│105年度聲字第1378號│104年度聲字第2021號│30│105年度聲字第1379號│104年度聲字第2028號│├─┼──────────┼──────────┼─┼──────────┼──────────┤│31│105年度聲字第1380號│104年度聲字第20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