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56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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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訴字第556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勞保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56號原告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邱純枝 (董事長)訴訟代理人 薛進坤 律師被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代表人 鄧明斌 (局長)住同上訴訟代理人 李秀清
潘燕玲 (兼送達代收人)上列當事人間勞保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庭
法官林淑婷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9月28日
書記官黃玉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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