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06年度北簡字第8836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北簡字第8836號
原   告  葉學純
被   告  林潔佑 (原名 林敏玲
訴訟代理人  黃曙展 律師
       李漢鑫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8月9日言詞辯論
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五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第一項之給付,被告應自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月於每月十日前給付原告新臺幣伍萬元。如一期未
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訴訟費用新臺幣陸仟伍佰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到期部分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原告執有被告所簽發,由訴外人 簡煌正 背書
,以臺灣銀行忠孝分行為付款人,發票日為民國105年10月1
日,票面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0萬元,支票號碼為AJ0000
000號之支票1紙(下稱系爭支票)。詎原告於106年1月5日
持系爭支票提示付款,竟遭以「掛失空白票據」為由未獲付
款,然被告就此部分涉嫌誣告,業經檢察官以另案(即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6257號)偵辦中,被告
於偵查中已坦承系爭支票由其親自簽發;又發票人不得以自
己與執票人前手所存抗辯理由對抗執票人,被告既簽發系爭
支票,應依票據上文義負責。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提起本
件訴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二、被告則以:系爭支票是被告簽名,不否認需負擔票據債務,
但實際上是訴外人簡煌正所借款項,被告為中低收入戶,被
告兒子工作也不穩定,並無收入可償還票款,請求緩期清償
,一年後再按月分期清償等語,資為抗辯。
三、原告主張其持有被告所簽發之系爭支票,經原告提示不獲兌
現之事實,業據提出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各1件為證,並為被
告所不爭執,堪信為真實。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
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支票到期
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於行使或保全支票上權利之行為後,對
於背書人、發票人及支票上其他債務人,得行使追索權;又
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
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
第1項、第126條、第85條第1項、第144條、第133條分別定
有明文。查,原告於106年1月5日(即退票日)提示不獲付
款,依前揭說明,原告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按年息6%計
算之利息,核屬有據,應予准許。
四、再按債務人無為一部清償之權利。但法院得斟酌債務人之境
況,許其於無甚害於債權人利益之相當期限內,分期給付,
或緩期清償。法院許為分期給付者,債務人一期遲延給付時
,債權人得請求全部清償,民法第318條定有明文。又判決
所命之給付,其性質非長期間不能履行,或斟酌被告之境況
,兼顧原告之利益,法院得於判決內定相當之履行期間或命
分期給付;經原告同意者,亦同。法院依前項規定,定分次
履行之期間者,如被告遲誤一次履行,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
到期,民事訴訟法第396條第1、2項亦有明文。查,被告抗
辯其為中低收入戶乙節,業據其提出低收入戶卡證明1件為
證(見本院卷第16至17頁)。本院審酌被告為中低收入戶,
及原告表明可以接受和解方案為被告應自106年11月10日起
,按月至少還款5萬元,分12個月清償完畢(見本院卷第15
頁)等情,爰酌定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分期給付方式,應符
合斟酌被告之境況,並兼顧原告受償之利益。
五、綜上所述,原告本於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60萬元
,及自106年1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
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另本院審酌被告之經濟狀況,兼衡原
告受償之利益後,依職權酌定被告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分期
清償方案。
六、本件訴訟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依職權
宣告假執行。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經本
院審酌後,認與判決之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述,併此
敘明。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本件訴訟費用額
,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所示金額。
中華民國106年8月23日
臺北簡易庭
法官郭麗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路
○段○○○巷○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6年8月23日
書記官陳心怡
計算書
項目金額(新臺幣)備註
第一審裁判費6,500元
合計6,500元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