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易字第1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易字第15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環綺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劉芳菁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汪承翰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易字第1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易字第15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環綺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劉芳菁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汪承翰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