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聲減字第39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3月17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減字第399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97年度聲減字第2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附表所示之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
二、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2、3、4之犯罪,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與附表編號1、5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各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按應減刑之罪,已經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始得由檢察官向該罪最後審理事實之法院聲請減刑,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8條第1項定有明文,是減刑案件之管轄法院,須為應減刑之案件中,應受減刑判決之最後事實審法院始足當之。查本件受刑人甲○○所犯附表編號2、3、4、5所列之案件,雖分別經本院於民國86年8月12日、82年10月29日分別以86年度訴字第470號、82年訴字第1297號刑事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在案,然因被告不服前揭刑事判決而提起上訴,而由臺灣高等法院分別於86年10月30日、83年3月18日分別以86年度上訴字第4832號、83年度上訴字第288號駁回上訴而確定等節,有受刑人甲○○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上開判決影本在卷可稽,是以上開案件最後審理事實之法院,尚非本院,揆諸上揭規定意旨,本院就本件聲請減刑案件,並無管轄權,聲請人所為聲請,於法未合,自應予駁回。
三、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8條第1項,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97年3月17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朱美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谷貞豫中華民國97年3月18日附表:
┌───────┬──────┬──────┬──────┬──────┬──────┐│編號│一│二│三│四│五│├───────┼──────┼──────┼──────┼──────┼──────┤│罪名│麻醉藥品管理│麻醉藥品管理│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管理│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條例││條例│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年│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5年4│││││││月│├───────┼──────┼──────┼──────┼──────┼──────┤│所犯法條│麻醉藥品管理│麻醉藥品管理│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管理│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13之1│條例第13之1│第10條1項│條例第13之1│條例第13之1│││條2項2款│條2項4款││條2項4款│條2項1款││││││││├───────┼──────┼──────┼──────┼──────┼──────┤│犯罪日期│86年5月12日│86年1月間至│86年2月1日│81年10月間至│82年1月間至││││同年2月8日││82年4月30日│同年4月30日││││││││├───────┼──────┼──────┼──────┼──────┼──────┤│偵查(自訴)機│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桃園地方││關年度及案號│法院檢察署86│法院檢察署86│法院檢察署86│法院檢察署82│法院檢察署82│││年度偵字第│年度偵字第│年度偵字第│年度偵字第│年度偵字第│││4242號│2107號、3340│2107號、3340│5358號│5358號││││號│號│││├──┬────┼──────┴──────┴──────┴──────┴──────┤│最│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後││││事├────┼──────┬──────┬──────┬──────┬──────┤│實│案號│87年度上更一│86年度上訴字│86年度上訴字│83年度上訴字│83年度上訴字││審││字第445號│第4832號│第4832號│第288號│第288號││├────┼──────┼──────┼──────┼──────┼──────┤││判決日期│88年1月28日│86年10月30日│86年10月30日│83年2月2日│83年2月2日│├──┼────┼──────┼──────┼──────┼──────┼──────┤│確│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定││││││││判├────┼──────┼──────┼──────┼──────┼──────┤│決│案號│87年度上更一│86年度上訴字│86年度上訴字│83年度上訴字│86年度上訴字││││字第445號│第4832號│第4832號│第288號│第288號││├────┼──────┼──────┼──────┼──────┼──────┤││確定日期│88年3月5日│86年10月30日│86年10月30日│83年3月18日│8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