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322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簡字第32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0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6年度簡字第322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鐘河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處刑(105年度偵字第18991號、106年度偵字第104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吳鐘河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罰金新台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認定被告之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共5罪。爰審酌被告犯罪動機、手段、竊盜所得非豐、對告訴人造成之損害、除歸還現場查獲之犯罪所得外,尚未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犯罪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等情,兼衡被告智識、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定應執行刑及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如主文所示,以資懲儆。
三、沒收: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於附表編號1至4所示竊盜犯行所竊財物未據扣案,自應宣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被告於附表編號5所示竊盜犯行中所竊得之物,業已歸還被害人,此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紙在卷(參見警卷第15頁),故不予宣告沒收此部分犯罪所得。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第450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2條第3項、第51條第7款、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卓穎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吳采蓉中華民國106年2月8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編號│時間│品項│所犯罪名及宣告刑│├──┼──────┼─────────────┼─────────────┤│1│105年11月9│蘋果日報1份│吳鐘河犯竊盜罪,處罰金新台│││日6時40分許│麵包1個│幣壹仟貳佰元,如易服勞役,││││MR.MILKER兩入裝鮮奶1組│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DROPTOP咖啡1罐│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蘋果日報壹│││││份、麵包壹個、MR.MILKER貳│││││入裝鮮奶壹組、DROPTOP咖啡│││││壹罐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105年11月11│桂格顆粒燕麥1罐│吳鐘河犯竊盜罪,處罰金新台│││日6時40分許││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桂格顆粒燕麥壹罐│││││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105年11月12│LP33機能優酪乳1罐│吳鐘河犯竊盜罪,處罰金新台││3│日6時40分許│瑞穗鮮奶家庭號特價組1組│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LP33機能優酪乳壹│││││罐、瑞穗鮮奶家庭號特價組壹│││││組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4│105年11月14│蘋果日報1份│吳鐘河犯竊盜罪,處罰金新台│││日6時40分許│LP33機能優酪乳1罐│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蘋果日報壹份、LP│││││33機能優酪乳壹罐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5│105年11月15│卡迪那95度C北海道風味薯條│吳鐘河犯竊盜罪,處罰金新台│││日6時40分許│起司比薩1包│幣壹仟貳佰元,如易服勞役,││││桂格喝的燕麥1罐│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蘋果日報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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