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拍字第7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拍字第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0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拍字第73號聲請人 謝賀全 聲請人 劉慶輝 相對人 張金國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次按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因抵押物因他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查封,而為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所知悉,或經執行法院通知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者而確定,民法第881條之12條第1項第6款亦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相對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6年7月20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4,500,000元。
(四)債權額比例:謝賀全:2分之1、劉慶輝:2分之1。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規定債權最高限額內之債務(包括借款、票據、墊款、保證、貼現、本金、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
4.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費用。5.抵押權人實行流抵約定所衍生之土地增值稅、規費、地政士費等費用。6.債務不履行時加計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張金國,債務額比例:1分之1。
嗣相對人張金國於民國106年7月18日向聲請人借款2筆共計4,50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詎相對人屆期未為清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本票等影本為證,且系爭不動產業經本院另案查封登記,亦已符合首揭說明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到期之要件,本件聲請,經核合於民法第873條之規定,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附表:
┌─┬───────────────────────┬─────┬───────┐│編│土地坐落│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北屯│昌平││0000-0000│4106.35│100000分之1998│└─┴───┴────┴───┴───┴──────┴─────┴───────┘┌─┬───┬───────┬────────┬─────────────┬────┐│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01026-│地號:臺中市北│住家用│總面積:173.72│陽台:20.44│全部│││00○○○區○○段0409│鋼筋混凝土造│層次面積│雨遮:26.21│││││-0000│層數:15層│14層:173.72│││││├───────┤層次:14層│││││││臺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三段192號││││││││14樓之1│││││├─┴───┴───────┴────────┴───────┴─────┴────┤│共有部分:昌平段00000-000建號**10,461.2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895。││(車位編號:B2-101,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69)││(車位編號:B2-102,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69)││共有部分:昌平段00000-000建號**1563.3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033。││共有部分:昌平段00000-000建號**3638.0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076。│├─┬───┬───────┬────────┬───────┬─────┬────┤│2│01037-│地號:臺中市北│住家用│總面積:173.72│陽台:20.44│全部│││00○○○區○○段0409│鋼筋混凝土造│層次面積│雨遮:26.21│││││-0000│層數:15層│15層:173.72│││││├───────┤層次:15層│││││││臺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三段192號││││││││15樓之1│││││├─┴───┴───────┴────────┴───────┴─────┴────┤│共有部分:昌平段00000-000建號**10,461.2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895。││(車位編號:B1-182,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69)││(車位編號:B1-183,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69)││共有部分:昌平段00000-000建號**1563.3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033。││共有部分:昌平段00000-000建號**3638.0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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