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度聲減字第318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聲減字第318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2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3183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96年聲減字338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編號3所列之罪,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於附表所列日期犯如附表所列等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犯附表所列之犯罪,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附表編號3所列之罪,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二、按應減刑之罪,已經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由檢察官或應減刑之人犯聲請最後審理事實之法院裁定之,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8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受刑人甲○○所犯附表編號1、2所列之罪,經本院以96年度上易字第193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300元即新臺幣900元折算1日確定後,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於96年4月30日即以96年度執字第1902號執行以易科罰金執行結案,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是以受刑甲○○人所犯附表編號1、2所列之罪,於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96年7月16日施行前,已執行完畢,聲請人就此部分仍據以聲請減刑,於法不合,附此敘明。
三、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10月26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榮龍
法官江錫麟法官張惠立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育德中華民國96年10月26日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傷害│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已執│有期徒刑4月(已執│有期徒刑6月│││畢)│畢)││├────────┼─────────┼─────────┼─────────┤│犯罪日期│95.4.18│95.6.16│95.12.12│├────────┼─────────┼─────────┼─────────┤│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5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5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5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5597號│第5597號│第11397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6年度上易字第193│96年度上易字第193│96年度上易字第844││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6.2.16│96.2.16│96.7.11│├─┼──────┼─────────┼─────────┼─────────┤││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確├──────┼─────────┼─────────┼─────────┤│定│案號│96年度上易字第193│96年度上易字第193│96年度上易字第844││判││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6.2.16│96.2.16│96.7.11│├─┴──────┼─────────┼─────────┼─────────┤│所犯法條│刑法第277條第1項│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第1款、第2款│條第1款、第2款│├────────┼─────────┼─────────┼─────────┤│合於96年罪犯減刑│││第2條第1項第3款││條例││││├────────┼─────────┼─────────┼─────────┤│減刑後徒刑、拘役│││有期徒刑3月││或罰金金額或褫奪│││││公權期間││││├────────┼─────────┼─────────┼─────────┤│備註│彰化地檢96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6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6年度執字│││第1902號│第1902號│第43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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