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抗字第260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抗字第2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9月14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抗字第260號抗告人 翁彩雲 視同抗告人 張祐維 相對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田天明 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0年7月8日本院司法事務官所為110年度司票字第11588號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裁定就自民國一百一十年七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超過年息百分之十六計算之利息准許強制執行部分廢棄。
上開廢棄部分,相對人於原審之聲請駁回。
其餘抗告駁回。
抗告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連帶負擔。
理由
一、按民事訴訟法有關共同訴訟之規定,於非訟事件關係人準用之,非訟事件法第11條定有明文。又民法第275條規定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連帶債務人未同為被告,判決效力在此法定原因下,尚應及於訴外人之連帶債務人,若其已同為被告,在訴訟上如不採同一原則,自非合理,故在具有民法第275條規定之原因時,其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應認有合一確定之情形,而適用民事訴訟法第56條之規定(最高法院33年度上字第4810號裁判意旨參照)。又所謂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或不利益於共同訴訟人,係指於行為當時就形式上觀之,有利或不利於共同訴訟人而言。非指經法院審理結果有利者其效力及於共同訴訟人,不利者其效力不及於共同訴訟人而言(最高法院52年度台上字第1930號裁判意旨參照)。
經查,相對人主張其執有抗告人翁彩雲與張祐維共同簽發本票,然並未獲足額付款,聲請本院裁定許可強制執行,翁彩雲則以本票尚欠金額與原告主張金額不同等非基於個人關係事由提起抗告,其效力應及於之張祐維,故仍列張祐維為視同抗告人,合先敘明。
二、次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又本票執票人依上開法條之規定聲請時,此項聲請之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民國56年度台抗字第714號、57年度台抗字第76號裁判意旨參照)。另民法第205條原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該規定於民國110年1月20日公布修正為「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上開規定自公布後
6個月即110年7月20日起施行生效,且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約定,於修正施行後發生之利息債務,亦適用之,民法債編施行法第36條第5項、第10條之1定有明文。
三、相對人聲請意旨略以:伊執有抗告人與張祐維於109年10月13日共同簽發之本票1紙,付款地為伊公司地址,金額新臺幣(下同)130萬元,利息按週年利率20%計算,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到期日為110年5月22日(下稱系爭本票),詎伊於到期後經提示僅獲部分付款,尚餘124萬5090元未獲付款,爰依票據法第123條聲請裁定許可強制執行,並提出系爭本票為證,原裁定認相對人之聲請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而裁定准許強制執行。抗告人不服原裁定提起抗告,抗告意旨略以:伊向相對人借貸,每月為一期,每期需償還2萬9645元,伊已償還7期,相對人主張伊尚未清償之金額並非124萬5090元等語。
四、經查,系爭本票之利息固載為年息20%,然依前所述,自110年7月20日起即應適用修正後民法第205條規定,其利息約定超過年息16%部分應屬無效,原裁定就相對人聲請利息超過自110年7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16%計算之部分准許強制執行,容有未洽,抗告意旨雖未指摘及此,惟原裁定此部分既有不當,應由本院予以廢棄,並駁回相對人此部分在原審之聲請如主文第1、2項所示。至原裁定就系爭本票為形式上之審查,認其已具備本票各項應記載事項,合於票據法第120條規定,屬有效之本票,乃依同法第123條規定准許為強制執行,經核並無違誤。抗告意旨核屬實體票據債務存否之爭執,並非本件非訟程序所得審究,原裁定此部分准予強制執行,並無不當,抗告意旨就此部分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爰裁定如
主文所示。中華民國110年9月14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匡偉
法官劉娟呈法官陳乃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14日
書記官詹雅筠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