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118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11870號債權人台北亞熱帶凱撒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張天榮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蕭崇晃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聲請費新台幣500元。
二、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1年5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118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11870號債權人台北亞熱帶凱撒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張天榮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蕭崇晃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聲請費新台幣500元。
二、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1年5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