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08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08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主文甲○○以犯竊盜為常業,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並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器具,均沒收。
己○○牙保贓物,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 伍年 ,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丙○○牙保贓物,處有期徒刑陸月。
丁○○即 陳建彰 牙保贓物,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伍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乙○○牙保贓物,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伍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戊○○即 黃傳凱 牙保贓物,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伍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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