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度司拍字第10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司拍字第1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1月1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拍字第104號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代理人 簡廷益
陳紹群 相對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債務人建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煥章 債務人 蕭海濤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
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將不動產讓與他人者,依民法第867條但書規定,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抵押權人得本於追及其物之效力實行抵押權。又依信託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一)債務人建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蕭海濤於106年12月1日共同將其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101,616,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聲請人,擔保其本人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借款之清償,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36年11月26日,債務清償日期各別訂明於契約內,並經地政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在案。
(二)嗣債務人建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蕭海濤因向聲請人借款,並簽發發票日為106年11月28日,票面金額101,616,00
0元,到期日為108年6月30日之本票一紙交予聲請人為憑。詎聲請人於屆期後仍未獲清償,尚積欠本金47,799,980元。又相對人雖於106年12月1日登記為抵押物之受託人,惟依上開規定,聲請人之抵押權為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
三、聲請人所陳上情,業據其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抵押權移轉變更契約書、本票一紙、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等影本為證。
四、本院於108年9月23日函請相對人、債務人就現存債權額表示意見,聲請人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俊源
一、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二、當事人或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1│苗栗縣│頭份市│下興││830││71.44│12分之7││├─┼───┼────┼───┼──┼────┼─┼──────┼─────┼───────┤│2│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54-1││183.47│183分之30││├─┼───┼────┼───┼──┼────┼─┼──────┼─────┼───────┤│3│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314.57│全部││├─┼───┼────┼───┼──┼────┼─┼──────┼─────┼───────┤│4│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28││233.5│全部││├─┼───┼────┼───┼──┼────┼─┼──────┼─────┼───────┤│5│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29││209.75│全部││├─┼───┼────┼───┼──┼────┼─┼──────┼─────┼───────┤│6│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30││62.04│全部││├─┼───┼────┼───┼──┼────┼─┼──────┼─────┼───────┤│7│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31││33.84│全部││├─┼───┼────┼───┼──┼────┼─┼──────┼─────┼───────┤│8│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39││21.38│全部││├─┼───┼────┼───┼──┼────┼─┼──────┼─────┼───────┤│9│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40││21.38│全部││├─┼───┼────┼───┼──┼────┼─┼──────┼─────┼───────┤│10│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41││21.38│全部││├─┼───┼────┼───┼──┼────┼─┼──────┼─────┼───────┤│11│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42││32.43│全部││├─┼───┼────┼───┼──┼────┼─┼──────┼─────┼───────┤│12│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43││132.53│全部││├─┼───┼────┼───┼──┼────┼─┼──────┼─────┼───────┤│13│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44││135.36│全部││├─┼───┼────┼───┼──┼────┼─┼──────┼─────┼───────┤│14│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45││135.35│全部││├─┼───┼────┼───┼──┼────┼─┼──────┼─────┼───────┤│15│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46││135.35│全部││├─┼───┼────┼───┼──┼────┼─┼──────┼─────┼───────┤│16│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49││18.39│12分之7││├─┼───┼────┼───┼──┼────┼─┼──────┼─────┼───────┤│17│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50││52.8│12分之7││├─┼───┼────┼───┼──┼────┼─┼──────┼─────┼───────┤│18│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51││16.43│全部││├─┼───┼────┼───┼──┼────┼─┼──────┼─────┼───────┤│19│苗栗縣│頭份市│水源││960-53││4.35│12分之7││└─┴───┴────┴───┴──┴────┴─┴──────┴─────┴───────┘┌─┬──┬────┬────┬────┬──────────────┬──┬─────┐││││││建物面積(平方公尺)││││編││││主要用途├───────┬──────┤權利││││││││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要│││││建號│基地坐落│建物門牌│主要建材││建築材料及用││備考│││││││合計│途││││號││││房屋層數│││範圍││││││││││││├─┼──┼────┼────┼────┼───────┼──────┼──┼─────┤│1││同上土地│苗栗縣頭│住家用、│第一層:88.81│陽台:26.56│全部││││481│水源段96│份市下興│鋼筋混凝│第二層:84.77│屋簷:12.87││││││0-29地號│里15鄰新│土造│第三層:84.77││││││││興街18巷││第四層:54.77││││││││33弄11號││突出物一層:││││││││││26.63││││││││││突出物二層:││││││││││14.03││││││││││合計:353.78││││├─┼──┼────┼────┼────┼───────┼──────┼──┼─────┤│2││同上土地│苗栗縣頭│住家用、│第一層:88.81│陽台:26.56│全部│││2│482│水源段96│份市下興│鋼筋混凝│第二層:84.77│屋簷:5││││││0-28地號│里15鄰新│土造│第三層:84.77││││││││興街18巷││第四層:54.77││││││││33弄9號││突出物一層:││││││││││26.63││││││││││突出物二層:││││││││││14.03││││││││││合計:353.78││││├─┼──┼────┼────┼────┼───────┼──────┼──┼─────┤│3││同上土地│苗栗縣頭│住家用、│第一層:130.16│陽台:29.76│全部│││3│486│水源段96│份市下興│鋼筋混凝│第二層:97.61│││││││0地號│里15鄰新│土造│第三層:97.61││││││││興街18巷││第四層:65.22││││││││33弄1號││突出物一層:││││││││││26.76││││││││││突出物二層:││││││││││15.76││││││││││合計:433.12││││├─┼──┼────┼────┼────┼───────┼──────┼──┼─────┤│4││同上土地│苗栗縣頭│住家用、│第一層:64.46│陽台:20.28│全部│││4│487│水源段96│份市下興│鋼筋混凝│第二層:60.86│雨遮:5.3││││││0-43地號│里15鄰新│土造│第三層:60.86│屋簷:5.44│││││││興街18巷││突出物一層:││││││││33弄16號││26.26││││││││││突出物二層:││││││││││26.24││││││││││突出物三層:││││││││││13.4││││││││││合計:252.08││││├─┼──┼────┼────┼────┼───────┼──────┼──┼─────┤│5││同上土地│苗栗縣頭│住家用、│第一層:64.46│陽台:20.28│全部│││5│488│水源段96│份市下興│鋼筋混凝│第二層:60.86│雨遮:5.3││││││0-44地號│里15鄰新│土造│第三層:60.86││││││││興街18巷││突出物一層:││││││││33弄12號││26.26││││││││││突出物二層:││││││││││26.26││││││││││突出物三層:││││││││││13.4││││││││││合計:252.1││││├─┼──┼────┼────┼────┼───────┼──────┼──┼─────┤│6││同上土地│苗栗縣頭│住家用、│第一層:64.46│陽台:20.28│全部│││6│489│水源段96│份市下興│鋼筋混凝│第二層:60.86│屋簷:5.44││││││0-45地號│里15鄰新│土造│第三層:60.86││││││││興街18巷││突出物一層:││││││││33弄10號││26.26││││││││││突出物二層:││││││││││26.24││││││││││突出物三層:││││││││││13.4││││││││││合計:252.08││││├─┼──┼────┼────┼────┼───────┼──────┼──┼─────┤│7││同上土地│苗栗縣頭│住家用、│第一層:64.46│陽台:20.28│全部│││7│490│水源段96│份市下興│鋼筋混凝│第二層:60.86│屋簷:5.47││││││0-46地號│里15鄰新│土造│第三層:60.86││││││││興街18巷││突出物一層:││││││││33弄8號││26.26││││││││││突出物二層:││││││││││26.24││││││││││突出物三層:││││││││││13.4││││││││││合計:2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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