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1年度簡上字第15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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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1年簡上字第1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2月24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簡上字第一五三號
上訴人甲○○被上訴人丙○○兼訴訟代理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陳弘仁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B法院書記官王振州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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