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48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4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487號原告 林進強 被告盛虹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沈福勝 訴訟代理人 李林盛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南薰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書記官陳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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