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153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13日
裁判案由: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1534號原告 陳榮吉 被告翔發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錦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11月29日在本院第26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張桂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
書記官蘇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