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度附民字第69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附民字第6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6月04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凱果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被告乙○○
甲○○戊○○丙○○上列被告乙○○等因竊盜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6月4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陳鴻清
法官劉安榕法官朱嘉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聖儒中華民國9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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