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交簡字第643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交簡字第64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01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5年度交簡字第643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科運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4年度調偵字第255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陳科運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及認知教育參場次。
事實及理由
一、陳科運於民國104年6月5日1時30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沿高雄市○○區○○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上開路段與五權南路交岔路口欲進行迴轉時,本應注意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及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而依當時天候晴、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且視距良好,依客觀及其智識、能力、經驗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適有 侯見儒 騎乘車牌號碼000-
000號普通重型機車沿自由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因而遭陳科運所駕駛上開車輛撞擊,致侯見儒受有頭部外傷併顏面多處擦挫傷及腦震盪徵象、下巴鈍傷併撕裂傷口(長約1.5公分)、左踝挫扭傷等傷害(過失傷害部分,經檢察官另為不起訴處分)。詎陳科運明知其已駕駛車輛肇事致人受傷,竟基於肇事逃逸之犯意,未對侯見儒施以必要之救護措施,未報警停留在肇事現場等待處理,亦未留下姓名及聯絡方式,旋即駕車離去。嗣經路人報警處理,經警循線查悉上情。
二、上揭事實,業經被告陳科運於警詢及偵查中坦認不諱,核與證人即被害人侯見儒於警詢、偵查中證述情節相符,復有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二)-1、談話紀錄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疑似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追查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刑事案件陳報單各1份、監視器翻拍照片2張、事故現場暨車損照片18張及國軍高雄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診斷證明書
1紙在卷可佐,足認被告前開任意性自白與事證相符,堪以認定。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按刑法第185條之4之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係以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為目的,俾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以減少死傷,是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為已足,是行為人不留在肇事現場為即時救護、避免後車再度撞擊或協助相關人員迅速處理事故而離去,使肇事所發生之損害有再度擴大之危險,即構成該罪(最高法院92年度臺上字第4552號、93年度臺上字第5599號判決意旨參照)。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
四、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於本事故發生後,未將被害人送醫或為其他必要之救護行為,即逕行離開現場,棄被害人於不顧,所為實有不該。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有高雄市鳳山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撤回告訴狀各1份附卷為憑,足認被告事後積極彌補所造成之損害,犯後態度非劣,兼衡被害人所受傷勢、及被告於警詢自陳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小康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末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佐,其犯後坦認犯行,並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已如前述,其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信經此偵審程序,當知所警惕,要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對被告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諭知緩刑2年,以啟自新。另考量被告因欠缺法紀觀念以致觸法,為期被告日後得以知曉尊重道路交通安全之法治觀念,及肇事後如有造成他人傷害,應留於現場加以救助之立法本意,爰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8款規定,命其於緩刑宣告期間接受法治及認知教育3場次,又本院既對被告為預防再犯必要命令之宣告,併依刑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諭知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185條之4、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8款、第93條第1項第2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及表明上訴理由),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中華民國105年3月1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翁熒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華民國105年3月1日
書記官鄭翠蘭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