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5年度拍字第11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5年拍字第1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7月0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拍字第116號聲請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非訟代理人丁○○相對人乙○○相對人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73條第1項、第867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乙○○於88年1月6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其對聲請人借款等之清償,設定新台幣(下同)8,4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日期自88年1月5日起至128年1月4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嗣相對人乙○○於91年2月7日簽立借據一紙,向聲請人借用7,000,000元,借款期限為15年,約定利息按聲請人基本放款利率加碼年息3%計算,並隨基本放款利率調整而機動調整利息(目前為年息10.284%),前3年按月繳息,本金及利息自94年3月7日起共分144期按月平均攤還;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逾期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率20%加付違約金。
詎相對人乙○○僅繳納至95年3月7日止之本息,即未再依約攤還,尚欠本金6,458,561元及其利息、違約金未償,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相對人 張元成 另於92年12月23日將其中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土地贈與相對人丙○○,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宜蘭地政事務所異動索引、借據影本等件為證。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7月4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林翠華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95年7月4日
書記官陳旺誠┌──────────────────────────────────────────────────────────────┐│附表:95年度拍字第116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宜蘭縣○○○鄉○○○○段││235│田││27│76.84│全部│丙○○(重││1│││││││││││測前開蘭段│││││││││││││531地號)│├─┼───┼────┼────┼────┼───────┼─┼────────┼──┼──────┼──────┼─────┤│00│宜蘭縣○○○鄉○○○○段││236│田││17│82.01│全部│乙○○(重││2│││││││││││測前開蘭段│││││││││││││532地號)│└─┴───┴────┴────┴────┴───────┴─┴────────┴──┴──────┴──────┴─────┘┌──────────────────────────────────────────────────────────────┐│附表(建物)︰95年度拍字第116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單位:平方公尺)│附屬建物單位(平方公尺)││││編││││├───┬───┬───┬───┬───┬───┼────┬───┬──┤權利│││││││主要建築│主建物│主建物│主建物│主建物│主建物│合│主要建│面│面│││││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層及│層及│層及│層及│層及││││積││備考││││││材料及│面積│面積│面積│面積│面積││築材料││││││號│││││││││││││單│範圍│││││││房屋層數││││││計│及用途│積│位│││├─┼──┼────┼────┼────┼───┼───┼───┼───┼───┼───┼────┼───┼──┼──┼───┤│00│20│宜蘭縣礁│宜蘭縣礁│農舍鋼筋│第1層│第2層│第3層│││238.31│││平方│全部│乙○○││1││溪鄉四結│溪鄉開蘭│混凝土加│125.53│90.25│22.53││││││公尺││(重測││││路67之2│二段236│強磚造三│││││││││││前開蘭││││號│地號│層│││││││││││段253│││││││││││││││││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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