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司聲字第16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0月17日
裁判案由:延展清算完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聲字第1636號聲請人 林建宏 律師
號上列聲請人因聲請箱根汽車旅館股份有限公司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聲請人應釋明無法清算完結之具體原因,並提出相關資料。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10月1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湯家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