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3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票字第3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票字第3305號聲請人興創有限合夥法定代理人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謝志宏 即速億達成企業社、 謝永深 、陳綉麗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利息起算日自「108年4月16日」起算是否有誤?
二、確認聲請原因事實本票到期日為「108年4月16日」之記載是否有誤?
三、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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