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6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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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重訴字第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重訴字第69號上訴人 廖云鈺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 賴榮德 等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2年11月2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70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05,4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5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羅秀緞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5日
書記官楊筱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