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原訴字第1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原訴字第10號原告 陳明煌 被告 林范育如 訴訟代理人 陳建勛 律師複代理人 王耀賢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八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7日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徐奇川
法官洪儀芳法官林奕宏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7日
書記官林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