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03日
裁判案由:訴訟救助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86號聲請人 莊榮兆 抗告人與相對人台中看守所間因訴訟救助事件,不服民國101年7月9日本院101年度聲字第86號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未依法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茲限抗告人於送達本裁定正本翌日起5日以內,如數逕向本院繳納,逾期以裁定駁回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8月3日
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饒鴻鵬
法官陳毓秀法官李平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劉恒宏中華民國10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