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度易字第83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易字第83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違反保護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字第八三九號
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保護令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十時許,在本院第六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