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100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11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 保險小調字第11號
  聲請人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文昌
  代 理 人  邱清吉
  相 對 人  黃長菁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11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4月18日下午5時16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曾秀鳳
  調解 委員 許燦輝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邱清吉 到
相 對 人 黃長菁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肆萬元整,給付方式:
  共分十三期給付,第一期於民國一百年五月十日前給付肆仟
  元整,第二期至第十三期部分自民國一百年六月十日起於每
  月十日前各給付叁仟元整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
  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邱清吉
           相 對 人  黃長菁
           調解 委員  許燦輝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18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曾秀鳳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18  日
           書 記 官 曾秀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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