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143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0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14337號債權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法定代理人關永忠處長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黃來有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補正委任狀。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5月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9年5月4日
書記官王凱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