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8906號
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代理人 黃文堅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謝瑞彬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釋明附表編號2積欠本金490,140元是否為誤載。
中華民國114年6月2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李曜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8906號
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代理人 黃文堅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謝瑞彬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釋明附表編號2積欠本金490,140元是否為誤載。
中華民國114年6月2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李曜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