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530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聲減字第530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5307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犯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九十六年度聲減字第四四九八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載等罪,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減刑後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洗錢防制法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有該等判決影本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所犯如附表所載等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本件聲請人之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條、第十條第一項、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修正前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第二項、第五十一條第五款,廢止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楊博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李慈容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附表:
┌────┬──────┬──────┬──────┬──────┬──────┐│編號│一│二│三│四│五│├────┼──────┼──────┼──────┼──────┼──────┤│罪名│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條例│條例│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伍月│有期徒刑捌月│有期徒刑伍月│有期徒刑玖月│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折算壹日。│││││├────┼──────┼──────┼──────┼──────┼──────┤│所犯法條│洗錢防制法第│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9條第1項│條例第10條第│條例第10條第│條例第10條第│條例第10條第││││1項│2項│1項│第2項│├────┼──────┼──────┼──────┼──────┼──────┤│犯罪日│93年12月22日│93年4月21日│93年4月21日│93年10月中旬│93年10月中旬││(民國)││││之某日起至93│之某日起至93││││││年11月18日│年11月18日│├────┼──────┼──────┼──────┼──────┼──────┤│偵查機關│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及案號│法院檢察署94│法院檢察署93│法院檢察署93│法院檢察署94│法院檢察署94│││年度偵緝字第│年度毒偵字第│年度毒偵字第│年度核退毒偵│年度核退毒偵│││1258號│2068號│2068號│字第232號│字第232號│├─┬──┼──────┼──────┼──────┼──────┼──────┤│最│法院│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後││法院│法院│法院│法院│法院││事├──┼──────┼──────┼──────┼──────┼──────┤│實│案號│94年度簡字第│93年度訴字第│93年度訴字第│94年度訴字第│94年度訴字第││審││4660號│999號│999號│548號│548號││├──┼──────┼──────┼──────┼──────┼──────┤││判決│94年11月24日│93年7月30日│93年7月30日│94年7月15日│94年7月15日│││日期││││││├─┼──┼──────┼──────┼──────┼──────┼──────┤│確│法院│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臺灣板橋地方││定││法院│法院│法院│法院│法院││判├──┼──────┼──────┼──────┼──────┼──────┤│決│案號│94年度簡字第│93年度訴字第│93年度訴字第│94年度訴字第│94年度訴字第││││4660號│999號│999號│548號│548號││├──┼──────┼──────┼──────┼──────┼──────┤││確定│94年12月2日│94年9月20日│94年9月20日│94年8月12日│94年8月12日│││日期││││││├─┴──┼──────┼──────┼──────┼──────┼──────┤│減刑後宣│有期徒刑貳月│有期徒刑肆月│有期徒刑貳月│有期徒刑肆月│有期徒刑貳月││告刑│又拾伍日,如│,如易科罰金│又拾伍日,如│又拾伍日,如│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以銀元參佰│易科罰金,以│易科罰金,以│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折│元折算壹日。│銀元參佰元折│銀元參佰元折│銀元參佰元折│││算壹日。││算壹日。│算壹日。│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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