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318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31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7月13日

裁判案由: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3186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聲請定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98年度執聲字第214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之應執行刑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本院98年度聲字第663號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被告所犯數罪,經分別判刑,並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月確定(檢附判決、裁定)。應執行之刑因已逾有期徒刑6月,原裁定依刑法第41條之規定,未為易科罰金之諭知,原無不合。惟依司法院釋字第662號解釋意旨,併罰數罪之案件,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逾6月有期徒刑之案件,仍得易科罰金。茲參照司法院院字第1356號解釋,向法院聲請裁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為受刑人請求時,作為准許執行易科罰金之依據等語,聲請本院裁定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二、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2號解釋:「中華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之現行刑法第41條第2項,關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逾6個月者,排除適用同條第1項得易科罰金之規定部分,與憲法第23條規定有違,並與本院釋字第366號解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故對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6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366號、第662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又判決主文如漏未記載得易科罰金,參照司法院釋字第1356號解釋,被告及檢察官均有聲請權。
三、經查,本案受刑人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分別經本院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3月、6月確定在案,並經本院98年度聲字第66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有該裁定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考。參酌前揭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2號解釋之意旨,本案被告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雖已逾6個月,仍得易科罰金。從而,依司法院院字第1356號解釋,本件檢察官聲請裁定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核屬正當,應予准許,爰裁定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如主文所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刑法第41條,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98年7月13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許必奇上正本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金和國中華民國98年7月13日附表:
┌────────┬────────┬────────┬────────┐│編號│一│二│三│├────────┼────────┼────────┼────────┤│罪名│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有期徒刑3月,如│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易科罰金,以新臺│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幣1,000元折算1│幣1,000元折算1│││日│日│日│├────────┼────────┼────────┼────────┤│犯罪日期│97年5月13日│97年7月9日│97年8月8日│├────────┼────────┼────────┼────────┤│偵查(自訴)機關│板橋地檢97年度偵│板橋地檢97年度偵│板橋地檢97年度偵│││字第15254號│字第30944號│字第23295號││年度案號││││├───┬────┼────────┼────────┼────────┤││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簡字第5671│97年度簡字第1061│97年度易字第2922││事實審││號│6號│號││├────┼────────┼────────┼────────┤││判決日期│97年7月16日│97年12月24日│97年11月14日│├───┼────┼────────┼────────┼────────┤││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確定│案號│97年度簡字第5671│97年度簡字第1061│97年度上易字第31││判決││號│6號│55號││├────┼────────┼────────┼────────┤││判決│97年8月14日│98年1月16日│97年12月31日│││確定日期││││├───┴────┼────────┴────────┴────────┤│備註│編號1、2、3等罪曾經本院以98年度聲字第663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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