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56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56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561號原告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丙○○被告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惠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鍾佩芳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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