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重上字第36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重上字第3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重上字第369號上訴人夢蝶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黃李月英 訴訟代理人 郭芳宜 律師被上訴人 鄭美蘭 訴訟代理人 陳錦隆 律師
黃德賢 律師被上訴人 徐璐珊 訴訟代理人 張勝傑 律師
王怡惠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0月7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林陳松
法官蘇瑞華法官鄭威莉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0月8日
書記官李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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