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重訴字第104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15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一○四九號
原告台灣銀行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己○○複代理人乙○○
陳建宏 法定代理人戊○○○被告丁○○
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陸仟捌佰壹拾肆萬肆仟捌佰伍拾叁元,及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台幣貳仟貳佰柒拾壹萬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事實
甲、原告方面:
一、聲明:求為判決除假執行擔保金額外,如主文所示。
二、陳述:
(一)被告福元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不稱福元公司)以其餘被告戊○○○、丁○○、丙○○為連帶保證人,分別向原告借款如下:
㈠於民國(下同)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向原告借款新台幣(下同)一千五百萬元,約定
自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起至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止,期限一年,借款後按月繳納利息,利率按年息百分之八.一三五計算,到期還清本金。
㈡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向原告借款一千二百萬元,自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起至九十
年十二月十一日止,期限一年,借款後按月繳納利息,利率按年息百分之七.五二計算,到期還清本金。
㈢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與原告約定,借款額額度為五百萬元,自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一
日起至九十年十二月十一日止,期限一年,在額度內循環動用,每筆借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百八十天,利息每月繳納一次,利率按年息百分之八.0二計算,到期還清本金。
㈣於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與原告約定,國內購料融資額度為四千五百萬元,自八十九年
六月二十七日起至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止,期限一年,在額度內循環動用,每筆墊款最長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天,利率如附表四所示,到期本息一次清償。
㈤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與原告約定,國內購料融資額度為一千萬元,自八十九年十二
月十一日起至九十年十二月十一日止,期限一年,在額度內循環動用,每筆墊款最長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天,利率如附表五所示,到期本息一次清償。
㈥上開借款或墊款遲延履行時,除按原利率計付逾期利息外,逾期六個月以內者按原利率百分之十,逾期六個月以上者按原利率百分之二十加計違約金。
(二)詎被告福元公司均逾期未清償本息,現尚積欠原告之款項如下:㈠前開㈠部分原欠本金一千五百萬元及其利息、違約金,原告於九十年十月四日以被告之
存款四百五十二萬九千五百十六元,抵銷利息、違約金及本金後,尚欠本金一千零九十四萬八千五百五十五元,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償。
㈡前開㈡部分,尚欠本金一千二百萬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償。
㈢前開㈢部分,尚欠本金五百萬元及如附表三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償。
㈣前開㈣部分,原告於九十年十月四日以被告之存款一百十九萬四千一百三十八元,抵銷
編號一部分之利息、違約金及本金後,尚欠本金三千一百十一萬六千二百九十八元,及如附表四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償。
㈤前開㈤部分,尚欠本金九百零八萬元及如附表五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償。
(三)前開合計被告所積欠之總金額為六千八百十四萬四千八百五十三元,及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利息、違約金。被告戊○○○、丁○○、丙○○為連帶保證人,依約應負連帶清償責任,為此提起本件訴訟。
三、證據:提出放款借據影本三件、國內購料融資約定書影本二件、戶籍謄本一件、股份有
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一件、臺灣銀行復興分行函影本一件、一般放款放出查詢單四件、抵銷計算單影本一件、放款明細登錄卡十件、臺灣銀行復興分行函稿影本九件、收入傳票影本四件、放款收回登錄單影本二件為證。
乙、被告方面:被告均未於言詞辯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理由
一、本件被告福元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戊○○○、丁○○、丙○○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六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放款借據影本三件、國內購料融資約定書影本二件、戶籍謄本一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一件、臺灣銀行復興分行函影本一件、一般放款放出查詢單四件、抵銷計算單影本一件、放款明細登錄卡十件、臺灣銀行復興分行函稿影本九件、收入傳票影本四件、放款收回登錄單影本二件為證,互核相符,堪信其主張為真實。
三、從而,原告訴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六千八百十四萬四千八百五十三元,及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利息、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求宣告假執行,核無不合,爰酌定相當擔保金額,予以准許。
五、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八十五條第二項、第三百九十條第二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五日~B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李國增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五日~B書記官~F0;~T40;┌─────────────────────────────────────────────────┐│附表一:│├──┬────┬──────┬────────────┬─────────────────────┤│編號│借款日期│尚欠金額│利息│違約金││││(新台幣)│││├──┼────┼──────┼────────────┼─────────────────────┤│1│八十九年│一千零九十四│自民國(下同)九十年十月│自九十年十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清償在九│││六月二十│萬八千五百五│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十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以前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七日│十五元(原借│利率百分之八.一三五計算│.八一三五計算,逾期清償在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款金額為一千│之。│八日以後者,就其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百萬元)││一.六二七計算。│└──┴────┴──────┴────────────┴─────────────────────┘┌─────────────────────────────────────────────────┐│附表二:│├──┬────┬──────┬────────────┬─────────────────────┤│編號│借款日期│尚欠金額│利息│違約金││││(新台幣)│││├──┼────┼──────┼────────────┼─────────────────────┤│1│八十九年│一千二百萬元│自民國(下同)九十年五月│自九十年六月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十二月十││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七五二計算,│││一日││年利率百分之七.五二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五0四計算。│└──┴────┴──────┴────────────┴─────────────────────┘┌─────────────────────────────────────────────────┐│附表三:│├──┬────┬──────┬────────────┬─────────────────────┤│編號│借款日期│尚欠金額│利息│違約金││││(新台幣)│││├──┼────┼──────┼────────────┼─────────────────────┤│1│八十九年│五百萬元│自民國(下同)九十年五月│自九十年六月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十二月十││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二計算,│││一日││年利率百分之八.0二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四計算。│└──┴────┴──────┴────────────┴─────────────────────┘┌─────────────────────────────────────────────────┐│附表四:│├──┬────┬──────┬────────────┬─────────────────────┤│編號│借款日期│尚欠金額│利息│違約金││││(新台幣)│││├──┼────┼──────┼────────────┼─────────────────────┤│1│九十年四│一百五十五萬│自民國(下同)九十年十月│自九十年十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清償在九│││月十七日│六千二百九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十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前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元(原借款│利率百分之八.一六五計算│八一六五計算,逾期清償在九十年十一月十八日││││金額為二百六│。│以後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十四萬元)││三三計算。│├──┼────┼──────┼────────────┼─────────────────────┤│2│九十年四│一百三十一萬│自九十年四月十七日起至清│自九十年五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十七日│元│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六五計算│││││八.一六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三三計算。│├──┼────┼──────┼────────────┼─────────────────────┤│3│九十年四│十九萬元│自九十年四月十七日起至清│自九十年五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十七日││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六五計算│││││八.一六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三三計算。│├──┼────┼──────┼────────────┼─────────────────────┤│4│九十年四│一百十八萬元│自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至│自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月二十三││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六五計│││日││之八.一六五計算。│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三三計算。│├──┼────┼──────┼────────────┼─────────────────────┤│5│九十年四│三十五萬元│自九十年四月二十五日起至│自九十年五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月二十五││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六五計│││日││之八.一六五計算。│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三三計算。│├──┼────┼──────┼────────────┼─────────────────────┤│6│九十年四│十八萬元│自九十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自九十年五月二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月二十七││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日││之八.一四五計算。│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7│九十年五│九十二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六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月二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8│九十年五│一百七十八萬│自九十年五月二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六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月二日│元│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9│九十年五│六十二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六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月二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0│九十年五│六十二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三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六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1│月三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1│九十年五│六十二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六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1│月二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2│九十年五│一百五十二萬│自九十年五月七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六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1│月七日│元│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3│九十年五│一百七十七萬│自九十年五月八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六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1│月八日│元│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4│九十年五│一百十二萬元│自九十年五月十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六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1│月十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5│九十年五│四百二十五萬│自九十年五月十七日起至清│自九十年六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1│月十七日│元│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八.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6│九十年五│三十三萬元│自九十年五月十七日起至清│自九十年六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1│月十七日││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八.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7│九十年五│一百四十一萬│自九十年五月十八日起至清│自九十年六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1│月十八日│元│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四五計算│││││八.一四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九計算。│├──┼────┼──────┼────────────┼─────────────────────┤│8│九十年五│三十三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十一日起至│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1│月二十一││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日││之八.一三五計算。│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9│九十年五│二十九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至│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1│月二十二││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日││之八.一三五計算。│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0│九十年五│三十九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十三日起至│自九十年六月二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2│月二十三││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日││之八.一三五計算。│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1│九十年五│四十三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十一日起至│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2│月二十一││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日││之八.一三五計算。│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2│九十年六│六十一萬元│自九十年六月七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七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2│月七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算,│││││.一三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3│九十年六│八十四萬元│自九十年六月七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七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2│月七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算,│││││.一三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4│九十年六│五十三萬元│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至│自九十年七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2│月二十一││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日││之八.一三五計算。│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5│九十年七│一百零九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六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八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2│月六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算,│││││.一三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6│九十年七│二十六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六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八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2│月六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算,│││││.一三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7│九十年七│十六萬元│自九十年七月二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八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2│月二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算,│││││.一三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8│九十年七│五百七十五萬│自九十年七月十一日起至清│自九十年八月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2│月十一日│元│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三五計算│││││八.一三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七計算。│├──┼────┼──────┼────────────┼─────────────────────┤│9│九十年八│七十一萬元│自九十年八月六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九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2│月六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一二七計算,│││││.一二七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二五四計算。│└──┴────┴──────┴────────────┴─────────────────────┘┌─────────────────────────────────────────────────┐│附表五:│├──┬────┬──────┬────────────┬─────────────────────┤│編號│借款日期│尚欠金額│利息│違約金││││(新台幣)│││├──┼────┼──────┼────────────┼─────────────────────┤│1│九十年四│三十一萬元│自民國(下同)九十年四月│自九十年五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十九日││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四計算,│││││年利率百分之八.0四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八計算。││├──┼────┼──────┼────────────┼─────────────────────┤│2│九十年四│三百九十三萬│自九十年四月三十日起至清│自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月三十日│元│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二計算│││││八.0二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四計算。│├──┼────┼──────┼────────────┼─────────────────────┤│3│九十年五│一百零六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十一日起至│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月二十一││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一計算│││日││之八.0一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二計算。│├──┼────┼──────┼────────────┼─────────────────────┤│4│九十年五│五十七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起至│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月二十四││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一計算│││日││之八.0一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二計算。│├──┼────┼──────┼────────────┼─────────────────────┤│5│九十年五│六十萬元│自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至│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月二十二││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一計算│││日││之八.一六五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二計算。│├──┼────┼──────┼────────────┼─────────────────────┤│6│九十年六│四十二萬元│自九十年六月七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七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月七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一計算,逾│││││.0一計算。│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二計算。│├──┼────┼──────┼────────────┼─────────────────────┤│7│九十年六│三十三萬元│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至│自九十年七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月二十二││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一計算│││日││之八.0一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二計算。│├──┼────┼──────┼────────────┼─────────────────────┤│8│九十年六│十九萬元│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起至│自九十年七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月二十二││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個月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一計算│││日││之八.0一計算。│,逾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二計算。│├──┼────┼──────┼────────────┼─────────────────────┤│9│九十年七│八十六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六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八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月六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一計算,逾│││││.0一計算。│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二計算。│├──┼────┼──────┼────────────┼─────────────────────┤│0│九十年七│八十一萬元│自九十年七月六日起至清償│自九十年八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1│月六日││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八│以內者,按週年利率百分之0.八0一計算,逾│││││.0一計算。│期超過六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一.六0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