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98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2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19849號債權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非訟代理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乙○○等三人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全部債務人姓名及住居所。中華民國96年4月27日
民事庭法官陳婉玉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4月27日
書記官卓清和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98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2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19849號債權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非訟代理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乙○○等三人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全部債務人姓名及住居所。中華民國96年4月27日
民事庭法官陳婉玉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4月27日
書記官卓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