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附民字第6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636號原告 陳湘宜 被告 鄭鈺潔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108年度易字第465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7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林青怡
法官洪韻婷法官王聖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7日
書記官陳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