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2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0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23號聲請人 常守瑜 即 常振之 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6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7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8月6日
民事庭法官沈培錚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0年8月6日
書記官黃慧中~t40;┌────────────────────────────────────────────┐│股票附表:110年度除字第2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欣欣水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2-ND-016939│普通股│1│1000││├──┼────────────┼──────────┼────┼───┼────┼───┤│0002│欣欣水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2-ND-016940│普通股│1│1000││├──┼────────────┼──────────┼────┼───┼────┼───┤│0003│欣欣水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2-ND-016941│普通股│1│1000││├──┼────────────┼──────────┼────┼───┼────┼───┤│0004│欣欣水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72-NX-000170│普通股│1│750││├──┼────────────┼──────────┼────┼───┼────┼───┤│0005│欣欣水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321│普通股│1│187││├──┼────────────┼──────────┼────┼───┼────┼───┤│0006│欣欣水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725│普通股│1│196││├──┼────────────┼──────────┼────┼───┼────┼───┤│0007│欣欣水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普通股│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