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司執字第11613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18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執字第116132號聲請人即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法定代理人呂豫文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相對人即債務人周榮滄0000000000000000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權人就附表不動產強制執行之聲請駁回。
理由
一、按強制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強制執行法第1條第2項定有明文。強制執行程序攸關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故執行行為應公平合理兼顧渠等權益,以適當方法為之,不得逾必要限度,並符合比例原則。如有其他方法如扣薪、分期付款、展期延還款等執行方法可供選用,且又能達到清償債務之目的時,應採取對債務人權益損害最少的方法為債務清償手段。倘若債務人因積欠數十萬元,而執行法院卻採以拍賣債務人所擁有價值約數百萬元或千萬元以上之不動產為清償手段,即屬違反比例原則之適例(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555號委員提案第12943號說明節錄)。蓋強制執行係債權人聲請執行法院運用公權力,強制債務人履行其債務,藉以實現債權之程序,具有公法性質,其主體具有多重關係之特殊性,涉及債權人、債務人、利害關係人等,非單純為債務人與國家之關係,因而強制執行實已涉及基本權之衝突,其執行界限須以比例原則內涵為範界依據,在個案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之審查時,須衡量當事人間所追求之利益與所受附屬損害等因素,具體審酌其間之利益與損害是否明顯失衡,以平衡當事人間之利益及公益(參照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抗更㈠字第59號裁定)。
二、本件債權人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1年度票字第49798號債權憑證為執行名義,聲請對債務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下稱系爭不動產)為強制執行。然查:
㈠本件執行債權僅有新台幣(下同)12,852元及其利息,而聲
請執行之系爭不動產,如依公告現值所示為6,510,157元,與執行金額顯有落差,則本件強制執行程序是否有違反公平合理原則,自有所疑。
㈡按強制執行法第1條第2項之規定,強制執行需兼顧當事人及
利害關係人之權益,並不得逾越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亦不能使債務人因強制執行程序而受有更不利益之情,此為強制執行法於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後,執行法院所應遵循之原則。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不應僅以債權人之利益為最初與最終之考量,否則將產生不計代價的為債權人執行強制執行程序,以致造成債務人財產可能為不合理之賤價拍賣等,於經濟不景氣時,將造成債務人之重大損害,而債權人亦未必獲利,對社會經濟有不良之影響。另揆諸強制執行法第1條第2項之修法說明之節錄,甚且認為債權人應考量選用透過分期付款、展期延還款等方式,以達到滿足債權之目的,強制執行程序之本質既已涉及基本權之衝突,顯知現今強制執行法不僅在考量債權人之利益,更見提出符合比例原則之標的,已為聲請強制執行之要件。
㈢衡諸本件執行之債權數額僅12,852元及其利息,債權人選擇
對系爭不動產為強制執行,然債權人聲請執行不動產,又將支出指界費用、謄本費用及鑑定費用等諸多程序費用,並須查報全體共有人及送達地址,本件共有狀態為公同共有,如有死亡更須查報其全體繼承人,另涉及債權人向管轄法院提起代位分割訴訟並辦畢分割後,始得進行拍賣。然債權人因此所得利益極少,惟他人之損失甚大,此際,債權人就本件不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聲請,顯有違背強制執行法第1條第2項所揭露之公平合理原則,則債權人就系爭不動產強制執行之聲請,應予駁回。又本院於112年11月16日發文請債權人另外陳報債務人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債權人已於112年11月27日已具狀陳報追加執行債務人之勞保薪資債權、股票集中保管帳戶、查詢保險等觀之,故駁回不動產執行對於債權人之權益並無影響,附此敘明。
三、依強制執行法第1條第2項、第30條之1,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第95條、第79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對司法事務官所為之裁定不服,得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吳振富112年司執字116132號財產所有人:周榮滄編號土地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市鄉鎮市區段小段地號平方公尺1桃園市八德區大明8953824.48公同共有10000分之194備考重測前:大湳段22地號編號建號基地坐落--------------建物門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樓層面積合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11139桃園市○○區○○段000地號--------------桃園市○○區○○路○○巷00弄00號2樓3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家用2樓層:69.72合計:69.72陽台17.85公同共有1之1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1158建號及增建部分之持分,隨同主建物一併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