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湖簡字第1001號
原 告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訴訟代理人 蔡育昌
被 告 蔡淑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
內湖簡易庭法官張國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月6日
書記官簡吟倫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湖簡字第1001號
原 告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訴訟代理人 蔡育昌
被 告 蔡淑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
內湖簡易庭法官張國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月6日
書記官簡吟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