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繼字第15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27日
裁判案由:限定繼承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繼字第1538號繼承人甲○○○繼承人丙○○上列聲請人聲請限定繼承事件,漏未提出被繼承人乙○○之除戶戶籍謄本,上開文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6月27日
家事法庭法官簡賢坤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7年6月27日
書記官林錦源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繼字第15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27日
裁判案由:限定繼承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繼字第1538號繼承人甲○○○繼承人丙○○上列聲請人聲請限定繼承事件,漏未提出被繼承人乙○○之除戶戶籍謄本,上開文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6月27日
家事法庭法官簡賢坤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7年6月27日
書記官林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