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拍字第8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司拍字第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拍字第89號聲請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非訟代理人 謝政弦 相對人 蕭許珠梅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相對人蕭許珠梅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世華
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9,60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2年5月13日至122年5月13日,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經登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蕭許珠梅於①98年5月26日②99年5月26日③99年
5月14日向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①2,940,000元②2,620,000元③3,640,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03年5月26日②114年5月26日③112年5月14日止,並約定①按期付息②按月平均攤還本息③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利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①101年11月26日②101年11月26日③101年12月14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①320,000元②2,249,097元③2,996,063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財政部函等影本各1件、貸款契約書影本2件、查詢帳戶主檔資料影本3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2件等為證。
㈢原權利人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國泰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依銀行法及金融機構合併法之規定申請合併,並於合併後更名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即聲請人),此有財政部92年6月26日台財融㈡字第0000000000號函影本附卷可憑。
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4月23日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102年4月25日
書記官朱小萍┌───────────────────────────────┐│附表:102年度司拍字第89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台南市○○市區○○○段│364│建│179.00│全部││001├───┴────┴────┴──┴─┴────┴────┤││重測前:新市段00000地號│├──┼───┬────┬────┬──┬─┬────┬────┤││台南市○○市區○○○段│367│建│18.05│全部││002├───┴────┴────┴──┴─┴────┴────┤││重測前:新市段00000地號│└──┴────────────────────────────┘┌─────────────────────────────────────┐│附表(建物)︰102年度司拍字第89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屋│騎│合│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頂│││積│││││││材料及│││突│││││││號││││││出│││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物│樓│計│位││├──┼─┼──────┼────┼────┼─┼─┼─┼─┼─┼─┼───┤│001│13│台南市新市區│台南市新│2層樓房│50│63│6.│12│13│平│全部│││2│仁愛街318號│市區永安│加強磚造│.9│.1│00│.1│2.│方││││││段364、3││6│4││5│25│公││││││67地號│││││││尺││├──┴─┴──────┴────┴────┴─┴─┴─┴─┴─┴─┴───┤│重測前:新市段0000○號│└─────────────────────────────────────┘┌─────────────────────────────────────┐│附表(建物)︰102年度司拍字第89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屋│騎│合│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頂│││積│││││││材料及│││突│││││││號││││││出│││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物│樓│計│位││├──┼─┼──────┼────┼────┼─┼─┼─┼─┼─┼─┼───┤│002│13│台南市新市區│台南市新│2層樓房│48│60│6.│12│12│平│全部│││3│仁愛街320號│市區永安│加強磚造│.3│.5│00│.1│7.│方││││││段364地││3│6││5│04│公││││││號│││││││尺││├──┴─┴──────┴────┴────┴─┴─┴─┴─┴─┴─┴───┤│重測前:新市段0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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