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年度上易字第10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年上易字第10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上易字第一○一號
上訴人丙○○○○○訴訟代理人丁○○被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乙○○右當事人間因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六庭~B3法官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鄭翠芬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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