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126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簡上字第1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20日
裁判案由:脫逃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簡上字第126號上訴人 李曉軍 上列被告因脫逃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8年度偵字第33413號),業經本院於民國109年6月9日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之規定命再開辯論,並定於109年7月28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5法庭續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6月20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鄭吉雄
法官陳布衣法官陳囿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宜家中華民國10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