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126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簡上字第1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20日

裁判案由:脫逃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簡上字第126號上訴人 李曉軍 上列被告因脫逃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8年度偵字第33413號),業經本院於民國109年6月9日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之規定命再開辯論,並定於109年7月28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5法庭續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6月20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鄭吉雄
法官陳布衣法官陳囿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宜家中華民國109年6月22日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